为进一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贯彻落实部党委、厅党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四支队作出如下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四支队要求每位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公安事业负责、对广大民警自身负责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坚定不移地刹风整纪,坚决落实好公安部、省厅各项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本地本单位本警种的纪律作风建设工作。
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四支队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分析队伍现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一是对所有的投诉举报线索,一律进行调查,核实真实情况,依法依纪认真处理;二是要全面梳理本地本单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那些有违纪违规苗头的民警,一律谈话提醒,进行教育引导,并加强重点管理;三是对存在重大家庭变故和矛盾、经济纠纷、经常酗酒以及有酗酒滋事经历的民警,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帮扶工作。
三、要严格执行纪律。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要坚持“零容忍”。对违反“八项规定”和纪律条令、“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规定的,要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尤其是酗酒滋事、到夜总会娱乐、对群众冷硬横推的,坚决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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