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急心慌忘带证 严格执法送温情
2016年3月12日上午,周口支队机西高速大队副大队长卢新亚带领民警孙继承、王凯伟、朱进勇在机西高速周口西站开展执勤执法工作。11时45分许,在对一辆许昌籍面包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李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也无法提供能核查其驾驶资格的有效证件。考虑其已涉嫌无证驾驶,卢新亚立即指派民警孙继承、王凯伟依法对其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据李某所述,其为江西抚州人,在许昌经商,并于多年前在许昌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今天因其妻子在项城中心医院临盆难产,接到家人通知后其急忙带着岳母及内弟从许昌赶往妻子项城老家,慌乱中忘记携带相关证件,请求民警能体谅其特殊情况,先行让其带着老人和小孩赶赴项城查看妻子情况,而后再回来接受处罚。民警随即对其岳母及内弟分别问话了解,均佐证李某所述。在对其随身携带物品检查时也发现许多未拆封的新生儿用品及鞭炮等祈福用品。考虑情况特殊,民警当机立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李某所驾驶车辆,并由民警孙继承、王凯伟将李某及随行老人和小孩送至周口中心车站转客车回项城。这样既消除了李某继续驾车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又不至于给当事者家庭造成较大损失。李某及其随行家人,对民警的人性化的执法表示理解。李某也当即表示将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到我大队接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