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晚20时许,信阳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尹先生称自己的手机钱包等物品遗失在沪陕高速的罗山至仙居路段,自己现在在沪陕高速893公里处。
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893公里,见到当事人尹先生了解情况后民警得知,尹先生是乘坐南阳到上海的大巴车,他在891公里处时身体不适下车方便,然后回到车上,但是等车向前行驶10公里时尹先生发现自己的钱包手机丢了,手机上有重要的合同文件,万般无奈之下他想到了报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驾车带着尹先生驶往他所说的地方,并和尹先生一同下车帮助寻找丢失的物品,可是经过寻找并没有找到尹先生丢失的物品,民警考虑到此时天色很黑,尹先生可能看错了地点,于是民警就带着尹先生在仙居和罗山段往返观察确认地点,在来回行驶了100公里左右,最终在尹先生确认地点的前方10公里处找到了尹先生的钱包和手机。
由于尹先生乘坐的大巴已经离开,民警最后便带着尹先生从信阳新区站下高速,告诉其打车去火车站然后坐车去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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