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傍晚,夏邑县一台红色重型半挂式货车行驶到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广场时,因车辆爆胎摩擦起火。在此执勤的商丘高速交警、收费站员工找来灭火器及脸盆,紧急灭火,将燃起的火势及时灭掉,货车得意保全。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邵辉介绍,当日傍晚6时10分许,他带领民警杨大龙等在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收费站广场执勤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疑似爆炸的声响,看到一台货车中尾部一片烟尘滚滚。民警循声跑去,看到一辆车牌号为豫N3****的红色重型半挂式货车停在检查站广场上,货车底盘车尾冒着火苗并伴有滚滚浓烟。眼看火势渐大,并很可能会燃烧燃及车身等部位,进而祸及其他过往车辆,情况十分危急。杨大龙见状,随即跑步从附近的公安检查站拿出灭火器挺身上前对着着火部位进行喷洒;同时邵辉迅速组织收费站等人员端着水盆往车上浇水。经过大家一阵紧张扑救,终将大火扑灭。
经询问,驾驶员名叫韩某,夏邑县孔庄乡人。他自北向南行驶至济广高速公路豫皖界广场时,后车轮轮胎爆胎致使线管断裂进而引发车辆着火。“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材,幸亏交警扑救及时,否则只能看着大火将车烧毁”,韩某再三向民警感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