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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急火燎应急车道超车酿事故,行车安全要记牢
2019-07-10 09:10:23  作者:平顶山高速大队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  文字大小:【】【】【
  • 2019年7月6日11时30分,任某驾驶豫A牌照的小型客车,行至郑尧高速尧山方向K182处时因有急事,欲从应急车道超车,在超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与其左侧行车道正常行驶曹某驾驶的豫A牌照的小型客车发生剐蹭, ...

       2019年7月6日11时30分,任某驾驶豫A牌照的小型客车,行至郑尧高速尧山方向K182处时因有急事,欲从应急车道超车,在超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与其左侧行车道正常行驶曹某驾驶的豫A牌照的小型客车发生剐蹭,上述两车均受到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平顶山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后认定:当事人任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之规定。判定任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应如何正确超车,以及超车需注意哪些事项呢?广大驾驶员们需谨记以下几点:
        1、需超车前,首先要注意观察后方、侧方、前方及要变更的车道上的交通情况同时打开左转向灯,并再次通过后视镜观察周围情况,在不妨碍准备驶入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快速进入超车道。
        2、超越被超车辆后,打开右转向灯,待被超车辆全部进入后视镜后,再平滑地操作方向盘,进入右侧行车道,关闭转向灯,方完成变道超车。
        3、在超车过程中严禁急打方向,严禁在应急车道超车。
        4、在前车未让速情况下,禁止强行超车。被超车辆前方没有足够安全距离时,不得强行挤插、挤靠被超车辆迫其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