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下午16时20分许,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一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由南向北73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红色大卡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未打开双闪,且未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危险警示标识,此时后方车辆车流量较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巡逻交警立即停车查看。经过询问得知,驾驶人姓李。据其自述,自己当天早上驾车从湖南出发,已经连续驾驶好几百公里,从未休息,并且没有吃午饭。行驶至此处时感觉疲惫不堪,睡意来袭,便忍不住将货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休息一会。
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从前方收费站处下高速,确保充足休息后再继续行驶。随即对其进行处罚,因其触犯非紧急情况下,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许昌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在行车前务必保证充足的休息,使身体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在行车过程中,如感到困倦或疲劳,应立即寻找就近的服务区或出站口,驶离高速公路停车休息,切勿疲劳驾驶。此外,司机们还可以通过调整车内温度、听一些提神的音乐或广播节目等方式来缓解困倦感,避免事故的发生。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不但影响应急车辆通过,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故障时,停车后需及时在来车方向合适的距离处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过往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