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儿子哭闹着要放烟花,李某看高速公路上车辆不太多,便路边停车燃放起了烟花。被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巩义大队民警逮个正着,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2月20日晚上9点许,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巩义大队民警黄伟、雷翔巡逻到连霍高速634公里南半幅时,听到前方传来咚咚的爆炸声和尖锐刺耳的刹车声,并且看见前方有火光冲天的烟花四射,民警赶紧前往查看。在634公里南半幅,民警看到在应急车道内,摆放着两桶烟花,旁边站着3个人,过往的车辆为躲避燃放的烟花纷纷紧急刹车避让,险些撞上护栏。民警立即停车,见民警下车,一名男子赶紧拉着一名妇女和男孩上车,准备离开,民警予以制止。
经询问才得知,李某准备从巩义老家回郑州上班,走到半路儿子嚷嚷着、哭闹着要放烟花,看路上车流不大,妻子也下命令要求李某停车满足儿子的要求,李某只有停车,刚刚点燃烟花就被逮着了。民警批评了李某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燃放烟花的危害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