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行驶车辆中,汽车追尾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只要处于领头位置的车辆轻点刹车,稍稍减速,跟在后面第二辆车的驾驶员就可能做出较大反应,以此类推后车将一辆比一辆反应强烈,直至追尾。因此,驾驶员一定要注意避免在高速行驶的公路上成串行驶,在无法避免的时候,如果发现自己前面已有5辆以上的车辆,而自己处在六七位以上的位置,必须将跟车距离拉大,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万一。
2010年10月11日,一辆运输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踩刹车,而后面的一辆包厢车始料未及,造成整部车辆瞬间挤压,由于挤压严重,导致半辆车厢成为“废铁”,驾驶员李某也因此造成小腿骨折,血的教训让我们不敢也不能轻视高速交通法规。
柳林大队高速民警提醒大家,在高速行驶中保持前后车之间的安全距离非常重要,大多数驾驶者都会认为,一般多少公里时速下就保持多少米的跟车距离,如80公里时速,保持80米的前后车间距离,其实不然,这个安全距离只能满足前后车辆都有差不多制动效能,一旦前车突然撞上障碍或平地翻覆,后车仍然难逃与前车相撞的命运。
而计算安全距离大家常常忽略空走距离,所谓空走距离就是驾驶员在反应时间内行驶的距离,安全距离就是空走距离与刹车距离的总和。
随着车辆运行速度值的增加,车轮与路面的磨擦系数越来越低,刹车距离也越来越长,因此,那种有多高车速就留取多高车速值的跟进距离的办法是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