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洛阳的张先生来到高速交警十支队处理交通事故。报称前一天16时10分左右,他开着自己的雷克萨斯车带着一家人自驾游后回洛阳,在连霍高速公路上撞了一条狗。
事发时没报警,而是过了20多个小时才来交警队报警处理,这让事故民警犯了难,“现场都没了,没法核实了。”
他当时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而是在昨天上午将车开进修理厂后才通知保险公司。出乎她意料的是,经过保险公司简单察看,他的车损超过6000元,“这要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才能理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
事故民警田庆博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交警已无法核实这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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