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9时50分许,一辆重型半挂车行驶至兰南高速许昌段时,由于与前车车距太近,刹车不及,紧急向右侧车道变道避险,与右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重型半挂车驾驶员名为陈某,在行驶过程中与前车距离过近,在前车减速时,为避免与前车相撞,便减速向右侧车道变道,与右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及相关规定,重型半挂车驾驶员陈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驾驶车辆变道前应先打开转向灯,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行驶,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变道。